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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学生社会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8年10月08日 10:52  点击:[]

 

各学院、相关部门:

 

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高校思想政治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育人成效,充分发挥社会资源优势,体现相关知名企业、优秀校友的责任担当和家国情怀,激励广大学生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创新,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励志成长成才,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7-2018学年社会专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我校二、三、四年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及二、三年级研究生(存在拖欠学校学费情况者不能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学习要求

1.在校期间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申请社会专项奖学金的学生,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须在专业前2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级至少为2A2B(思想道德素质,专业与理论素质,实践、创新及个性发展,身心素质三项测评成绩等级为A,即测评成绩≧85分;一项测评成绩等级均为B,即测评成绩≧75分)。

3.申请社会专项助学金的学生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应全部达标。

三、奖(助)学金项目及评定要求

(一)理士奖学金

1.授奖对象。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工业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材料工程学院(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子信息学院(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环境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英语)六个学院下设的十四个专业的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

2.评定要求。获奖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五名;获省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称号者;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突出成就者。

3.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评选29人。其中特等奖2人,每人奖励10000元;一等奖4人,每人奖励5000元;二等奖8人,每人奖励3500元;三等奖15人,每人奖励2000元。

(二)维珍妮奖学金

1.授奖对象。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管理学院及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的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

2.评定要求。获奖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五名;获省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称号者;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突出成就者。

3.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评选33人。其中本科生30人(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9人,服装艺术设计学院9人,人文学院英语专业9人,管理学院3人),每人奖励3000元;研究生3人(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人文学院英语专业各1人),每人奖励5000元。

(三)花式纱线奖学金(包括薪泽奇花式纱线专项奖学金、海特花式纱线奖学金、博拉花式纱线奖学金)

1.授奖对象。从事花式纱线领域学习或研究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评选具体事宜由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

2.评定要求。热爱花式纱线事业。申请学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校学习期间,参与花式纱线的相关专利申报、科研项目、挑战杯等;开发出一些花式纱线产品、参加花式纱线相关竞赛、发表过相关论文的;对花式纱线实验室的建设有贡献的;去花式纱线企业实习并有意向在花式纱线企业工作的。

3.奖励金额及名额分配。各评选5-30人。设立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奖励金额500-10000元不等。

(四)伊思达奖学金

1.授奖对象。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二、三、四年级本科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评选具体事宜由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

2.评定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申请。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称号者;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和突出成就者。

3.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评定 20人,每人奖励2500元。

(五)立诺奖学金(原“百斯特‧立诺联合奖学金”)

1.授奖对象。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轻化工程专业在校的本科学生。

2.评定要求。获奖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5名;获省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称号者;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突出成就者。

3.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评选19人,每人奖励1000元。

(六)武汉中科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奖学金

1.授奖对象。理学院应用物理学无损检测专业方向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评选具体事宜由理学院负责。

2.评定要求。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五名;同等条件下,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称号者优先;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突出成就者,或在各级无损检测技能竞赛中获奖者优先;同等条件下,愿意毕业后赴甲方就业的学生优先。

3.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评选14人。其中一等奖2人,每人奖励3000元;二等奖4人,每人奖励2000元;三等奖8人,每人奖励1000元。

(七)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有限公司专项奖学金

1.授奖对象。理学院应用物理学无损检测专业方向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评选具体事宜由理学院负责。

2.评定要求。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五名;同等条件下,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称号者优先;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突出成就者,或在各级无损检测技能竞赛中获奖者优先;同等条件下,愿意毕业后赴甲方就业的学生优先。

3.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评选6人。其中一等奖1人,每人奖励3000元;二等奖2人,每人奖励2000元;三等奖3名,每人奖励1000元。

(八)德美化工奖(助)学金

德美化工奖学金评审要求如下:

1.授奖对象。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轻化工程专业优秀在校本科生。

2.评定要求。“染整助剂”相关专业课程成绩优良者优先考虑;使用德美公司助剂产品的“染整实验课”成绩优良者优先考虑;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和突出成就者。

3.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评选10人,每人奖励1000元。

德美化工助学金评审要求如下:

1.评定对象。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轻化工程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生。

2.评定要求。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学习努力、自强不息者;上学年考试考查课程全部及格。

3.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评选10人,每人资助1000元。

(九)澳蓝奖学金

1.授奖对象。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在校优秀研究生和本科生。评选具体事宜由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负责。

2.评定要求。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列班级前列(研究生从事蒸发冷却课题研究者优先);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评选8人。其中研究生4人,每人奖励1500元;本科生4人,每人奖励1000元。

(十)柳棉奖学金

1.授奖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评定要求。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列班级前列;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评选4人。每人奖励400元。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年级推荐

各年级成立由辅导员、各班班长、团支书组成的年级推荐小组,推荐出本年级候选人。

(三)学院推荐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年级上报推荐的候选人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本学院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候选人,并将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候选人名单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候选人名单须加盖学院公章)。

(四)学校审定

学生工作部(处)部务会研究通过,并经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积极引导

各学院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加大社会专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到评选政策人人知晓。要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相关奖(助)学金,真正发挥社会专项奖(助)学金的激励和帮助作用。

)严格评审,确保公平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社会专项奖学金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和评审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评审,切实做好社会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在评审结果公示环节,各学院要畅通学生问题投诉渠道,公布学生投诉热线电话,做到问题及时反馈,矛盾及时化解。同一学年内,各项专项奖学金间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社会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

加强监督,实行追责

学生工作部(处)要加强对社会专项奖学金评审过程的管理,要不断加强网站、微信等信息反馈平台建设,畅通政策咨询、问题投诉的渠道。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社会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监督与追责,学校将对评选工作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的学生干部和辅导员实行责任追究。

有序推进,按时报送

各学院要严格遵循评审工作进度和安排,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工作节奏,确保社会专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完成,于10月12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附件:2017-2018学年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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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30


附件:                      2017-2018学年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  院

奖(助)学金

纺织

机电

电信

环化

管理

服装

人文

理学院

计算机

材料

研工部

合 计

理士奖学金

特等

1

1

2

一等

2

1

1

4

二等

2

1

2

1

1

1

8

三等

4

4

1

1

1

1

3(机电、电信、环化、管理、人文、材料)

15

维珍妮奖学金

9

3

9

9

3(纺织、服装、人文)

33

花式纱线奖学金

薪泽奇

待定

海特

待定

博拉

待定

伊思达奖学金

20

20

立诺奖学金

19

19

武汉中科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奖学金

一等

2

2

二等

4

4

三等

8

8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有限公司专项奖学金

一等

1

1

二等

2

2

三等

3

3

德美化工

奖学金

10

10

助学金

10

10

澳蓝奖学金

4

4(环化)

8

柳棉奖学金

1

1

1

1

4

合计

68

9

6

9

6

9

12

21

1

2

10

153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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