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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2020年07月11日 10:26  点击:[]

关于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12月-2020年1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陕教预〔2020〕23号)要求,结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学校拟于近期为相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具体安排如下:

一、补助标准和补助期限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月30元,补助期限为2019年12月-2020年1月,每生共计补贴60元。

二、补助对象和补助人数(原则上与2019年10-11月一致)

(一)补助对象。根据《通知》要求,2019年12月-2020年1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补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到我校主要有两类一是2019-2020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二是2019-2020学年部分未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补助人数。根据补贴资金额度测算,我校可享受补贴学生人数共计5111人,包括2019-2020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4641人;其他未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70名。

三、补助发放形式

一次性打入学生交通银行账户。

四、未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选原则及程序

(一)评选原则。未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围为2019年秋季向学院提出认定申请的困难学生,侧重于三个学生群体:一是少数民族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二是因家庭突发变故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三是学院掌握的其他特殊困难学生。

(二)工作程序。各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辅导员初审、学院审核的程序,确定拟补助未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在全院进行2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批,最终确定未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名单。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应于7月13日前报送以下工作材料:

享受价格临时补贴未认定困难学生评选工作报告电子及纸质版1份(含公示信息);《2019年12月-2020年1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发放表》电子及纸质版各1份;《2019年12月-2020年1月(新认定及)未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名单》电子及纸质版各1份。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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