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纺织之光”学生奖和桑麻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关于推荐“纺织之光”2021年度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教师奖和学生奖候选人的通知》(中国纺联函〔2021〕29号)、常州市桑麻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2021年桑麻奖学金、奖教金工作的通知》(桑麻基〔2021〕1号)要求,依据学校社会专项奖学金评选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1年度“纺织之光”学生奖和桑麻奖学金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我校二、三、四年级计划内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及二、三年级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刻苦努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热爱纺织事业。
(二)学习要求。申请奖学金的学生,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须在专业前2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级至少为2A2B(思想道德素质,专业与理论素质,实践、创新及个性发展,身心素质两项测评成绩等级为A,即测评成绩≥85分;两项测评成绩等级均为B,即测评成绩≥75分)。
三、评定标准、名额分配及评定要求
“纺织之光”学生奖和桑麻奖学金的评审标准、名额分配及评定要求附后(见附件1和附件2)。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年级推荐。各年级成立由辅导员、各班班长、团支书组成的年级推荐小组,推荐出本年级候选人。
(三)学院推荐。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年级推荐上报的候选人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本学院奖学金候选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四)学生工作部(处)复审。学生资助中心对各学院报送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经部务会审议后,确定学校2020-2021学年“纺织之光”学生奖和桑麻奖学金建议人选名单,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学校审定。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纺织之光”学生奖和桑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桑麻奖学金建议人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最终确定2020-2021学年“纺织之光”学生奖和桑麻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树榜争先。各学院、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纺织之光”、桑麻奖学金的评选工作,以奖学金评选为契机,深入挖掘和树立学生中的先进榜样,通过微信平台、网站等线上平台,先进榜样报告会、宣传海报等线下方式,以点带面,引导和激发广大同学勤奋学习、笃志力行的热情,进一步提升我校优良学风的氛围。
(二)落实责任,严格审核。各学院、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奖学金评选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文件相关要求,组织实施评审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于在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重大失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把握节点,确保质量。本次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相关部门务必要克服困难,保质保量完成相关评审工作。于9月12日前将“纺织之光”、桑麻奖学金材料按要求(见附件7)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电子版发送至372919531@qq.com。
联系人:王逢云 联系电话:029-62779009
附件:1.“纺织之光”学生奖和桑麻奖学金评定要求
2.“纺织之光”学生奖和桑麻奖学金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表
3.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学生奖评审表
4.2020—2021学年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奖学金评审汇总表
5.桑麻奖学金申请表
6.2021年桑麻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7.2020-2021学年“纺织之光”学生奖和桑麻奖学金评审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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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3日
附件1
“纺织之光”学生奖和桑麻奖学金评定要求
奖学金名称 |
评审对象 |
申请条件 |
“纺织之光”学生奖 |
1. 我校2020-2021学年品学兼优的学生。 2.仅限于纺织、服装、染整、纤维材料、纺织机械等相关专业。 |
1. 热爱纺织事业,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 2.已获得“纺织之光”学生奖的不得再次推荐。 |
桑麻奖学金 |
纺织服装相关本科专业和研究生学位授予及人才培养学科。1.本科专业:纺织类、材料类、设计学类、轻化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等; 2.研究生学位授予及人才培养学科:纺织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设计学、材料和化工等。 |
获奖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品行优良,热爱纺织事业,热爱专业。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注意身体健康。 3.获一等奖者除符合以上1、2条件外,须获得过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4.获特等奖者除符合以上1、2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省部级及以上学术竞赛中获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标兵”等荣誉称号;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5.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以上条件者,予以优先考虑。 6.学生可以连续获奖。 |
附件2
“纺织之光”学生奖和桑麻奖学金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表
学 院 奖学金名称 |
纺织 |
机电 |
电信 |
环化 |
管理 |
服装 |
人文 |
理学院 |
计算机 |
新媒体 |
材料 |
城市 |
研究生院 |
合 计 |
纺织之光奖学金(8000元/人‧年)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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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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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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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5 |
桑麻奖学金 |
特等(10000元/人‧年) |
纺织、机电、电信、服装、计算机、材料、研究生院均可申报 |
2 |
一等(4000元/人‧年)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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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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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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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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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7 |
二等(3000元/人‧年) |
2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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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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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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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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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三等(2000元/人‧年) |
6 |
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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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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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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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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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合计 |
13 |
9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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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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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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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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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9 |